第二十四条 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EMS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盖有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校章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开学后一周内未经请假、无故不来者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院按国家政策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学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1000元、800元、500元三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学年2200元;设有学院补助助学金,为遭遇突发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部门通讯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52。
联系电话:0791-85151888、85772158、85772168(兼传真)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jxhlxy.com.cn
学院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就处邮箱:jxhlxy@sina.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1月1日,“万方杯”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信息素养大赛江西省选拔赛顺利举办,我校共有1603位同学积极参赛,最终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1个。周建华、徐峰、曹聪、吴倩、章志芳老师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学校图书馆荣获“江西省优秀组织奖”和“全国最佳组织奖”。20口医1班刘妍、20高检5班鄢怡欣2位同学将代表学校参加本月20日举行的全国复赛。
“‘万方杯’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信息素养大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高职专科院校分委会、教育部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管理中心(CALIS)举办。比赛自6月中旬启动,历时4个多月,我校主动响应大赛号召,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比赛,赛事一经校内宣传、动员和引导,便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校赛、省赛分别有1887、1603名在册学生参与其中。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比赛,自己主动学习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信息意识和信息检索能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