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山东省春季高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通知书。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Heze Medical College)位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一所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平原省卫生学校;1958年,更名为菏泽地区医学专科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菏泽地区卫生学校、山东省菏泽地区医学专科学校、山东省菏泽地区卫生学校等办学时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1月7日上午,我校在图书楼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二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周长文同志主持。
会上,附院、离退休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带头落实管党治党加强思想建设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情况、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推进问题整改情况五个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等方面依次述职汇报。党委书记于洲声同志进行点评并作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