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公费医学生: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2.普通本科:常规批批次录取(含校企合作);
学校在山东省外招生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色弱、色盲限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1.招生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
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未招生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