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潍坊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补助金额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特殊情况报学校研究可提高补助标准,原则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1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8000元 | 各学院根据条件按参评人数的3‰申报。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17%(一等2%,二等5%,三等10%) | ||
单项奖学金 | 400元 | 参评学生数量的10%以内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530元;达不到40小时的,按12元/小时发放;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4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分为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和全额减免。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互联网+大赛校内赛: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 | 无限制 | |
社团会费资助 | 社团会费70% | 无限制 | ||
公益活动资助 | 20-50元/生 | 无限制 | ||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学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留学生等教育层次齐全。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成为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9年“健康中国背景下重大健康风险预测与治理策略”研究项目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2022年潍坊医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