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800
传真:0752-2366800
电子邮箱:hzhsp_zs@huizhou.gov.cn
学校网址:http://www.hzhs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hzhsp.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严适琼
监督电话:0752-2366007
电子邮箱:hzwzy2366007@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