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我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人员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