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2年3月6日 上午 09∶00―11:30。
考试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地点请关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我校可免试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报考我校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