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我校本科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高职(专科)层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执行该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研究生阶段执行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与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开展校内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困难。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晋中校区地址(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咨询电话:0351-3179767(本科) 3179736(高职)
传真:0351-3179767(本科) 3179736(高职)
太原校区地址(本科录取现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编:030024
咨询电话:0351-2272683(本科)3179736(高职)
传真:0351-2272683(本科)3179736(高职)
学校网址:http://www.sxtcm.edu.cn
考生咨询邮箱:sxzyzb@163.com(本科)
考生监督电话:0351-3179857(校本部) 2272683(录取现场)
考生监督邮箱:jijianbansxtcm@sohu.com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二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