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
学校代码:10809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刘星
第四条学生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各项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学校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本科层次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将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招生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
招生工作领导组由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