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无相关规定则按外语、数学、语文、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排序依次录取;如总分与单科分相同则全部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按生源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规则按本章程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投档、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专业外,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按照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拒签协议的拟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西南医科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城北校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忠山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3段319号
学校简介
西南医科大学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川渝滇黔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学校前身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04年起开展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16年获批为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特色突出。临床医学、药学是四川省一流建设学科,临床医学在ESI全球排名前1%机构中位列49.68%。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涵盖5个学科门类。有普通本科专业32个,涵盖7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大力推进“医工、医理、医文”结合,构建了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教育体系。
学校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单位,承担了国家医学教育改革项目4个。获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西南西北分区赛一等奖1次,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西南西北片区特等奖1次、一等奖6次、全国总决赛二等奖3次、三等奖4次。在全国140余所参赛医学院校中,我校是连续6届进入全国总决赛的9所学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居参考院校前20%。近3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5项。学校先后建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2个和35个省、厅级科研团队,是“四川2011心血管疾病防治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