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英文译名:JiangXi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学校代码:1377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校。培养层次:专科。学制均为3年。
第四条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和药品经营与管理十三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2个校区。
【文昌大道校区】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赣东大道校区】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第六条 证书颁发:学生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江西省教育厅具印的普通高等专科(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学校以社会发展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