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报名信息公示及准考证发放
1.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将于3月31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hamc.edu.cn)对社会公布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
2.考生请在2022年4月1 日至4月5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疫情防护和消毒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考试情况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批。本次单招考试采取分批次现场测试形式,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考生集中和停留。
第十九条凡低风险区考生可凭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经体温测试后进入校园。考生入校途中要做好疫情防控,全程戴口罩,不与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严格按照流程进入校园。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第二十条 赴考考生在赴考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场前须经过手消毒。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依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的,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学校录取对考生男女性别比例不限定。
第二十四条 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将拟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www.hamc.edu.cn)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76805进行查询。
第二十五条 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学校网站),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