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学院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取得学籍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章 监督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章程,各司其职。
第二十四条 学院进一步完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的社会信誉。
第二十五条 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立即纠正。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考生投诉、信(电)访。
(一)学院接待地点:学院招生信访接待室
(二)纪检监督电话:0870-3193002
第十三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0-3188230 传真:0870-3188219
(二)学院网址: www.ztwzy.cn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普通专科的招生,由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2日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获得云南省政府批准,4月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9月首批招生,是昭通及周边地区唯一从事医学职业教育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昭通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省、市教体和卫健部门的指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财政全额预算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开设高(中)职专业18个(三年全日制专科11个专业:中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五年制大专4个专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三年制中专3个专业:护理、助产、农村医学)。国控临床医学专业和针灸推拿专业正在申报中。学院设有基础医学、临床技能、护理技能三大实验实训中心,建筑面积21862平方米。学院第二期建设含第二教学大楼、第三实验实训大楼、图书馆等,占地面积31056.1平方米。学院有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2所,实习基地33个。
学院现有正科级内设机构29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机构12个,教辅机构2个);有教职员工282人(含7名编外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229人(高级职称71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125人),双师型教师96人,硕士研究生56人。截止目前,全院有学生6989人(其中三年制专科3248人、五年制专科479人,三年制中专2609人,成人教育6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