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文件要求,遵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2〕59号)内容,为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以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 3 号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医药类专科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是学校对招生和考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学校单招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单招招生考试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和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单招招生考试组下设招生、考务、纪检监察、后勤防疫、安全保卫、咨询接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