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十七条在一年级的学习中,成绩特别优秀,符合优秀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可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学生就读期间经济困难问题。具体为:
1、国家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3800元/人、二档每年2800元/人。
2、海南省政府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
3、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
(1)综合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四个等级,特等综合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800元/人。
(2)企业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长养奖学金:5000元/人。
(3)企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长养助学金:5000元/人。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普通专科学生收费,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健康管理(3+2) | 620801 | 3 | 8600 |
健康管理 | 620801 | 3 | 8600 |
护理 | 620201 | 3 | 8600 |
药学 | 620301 | 3 | 8600 |
康复治疗技术 | 620501 | 3 | 8600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620811 | 3 | 8600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690302 | 3 | 76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90103 | 3 | 8600 |
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经办) | 690203 | 3 | 7600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610213 | 3 | 8600 |
酒店管理(康养方向) | 640105 | 3 | 8600 |
住宿和书本费标准:学生住宿标准为4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800元/人/年; 书本费预收1000元/三年,多退少补。 |
注: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第二十一条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北路1号
联系部门: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