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
司法鉴定技术(专科) | 法律 | 司法技术 |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专科) | 医药卫生 | 卫生管理 |
医疗仪器维修技术(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医疗美容技术(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口腔医学技术(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康复治疗技术(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医学检验技术(专科) | 医药卫生 | 医学技术 |
2022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
第四条 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等22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家长、考生等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色盲、色弱者仅可报考学校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予录取,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编制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比较规则:
1.高招改革“3+1+2”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历史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招改革“3+3”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招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为我校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合作举办。学制3年,课程设置及教学由我校和外方共同承担,全境内教学3年,学费19800人民币/学年。在校学习期间,中外合作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可互转,学生毕业颁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专科文凭。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700-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最终以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审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学校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奖优助困,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588616,88159720,88330050,88330051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588610
招生监督邮箱:jwjb8159428@126.com
申诉渠道: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行政楼413室
学校网址:https://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JSMCZSJY)
2022高考招生咨询QQ群: 66969864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盐城。学校占地面积843.3亩,建筑面积28.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超6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44亿元,图书馆藏书75.46万册。有护理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21个。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单位和主席团单位,江苏省医药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和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卫生高职院校教学协作会牵头单位。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获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5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2个;有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个,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3门、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优秀在线课程项目2门,国家规划教材10本、省精品教材4本、省重点教材13本、“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优秀典型案例”项目1项、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2个、省产教融合集成平台项目1个;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5个。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现有校内外专、兼职教师944人,校内专任教师453人,其中教授31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72人,博士学位教师56人。有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教学名师1人、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5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7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5人。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意识,人才培养质量全国领先。学校护理专业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7年保持近100%,临床医学专业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2年保持在90%左右,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执业助理考试通过率95.35%;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金牌总数16枚。目前,已累计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和团体奖127个,其中特等奖2个、一等奖42个。2021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高职组护理技能赛项中获一等奖1项;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选拔赛决赛中获得省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成为全省唯一一所入围国赛的高职院校。
学校始终坚持校地融合发展,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近5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省部级项目13项,其他纵向课题670余项,共获资助经费近1000万元;承担横向课题85项,合同经费总额近3000万元。获淮海科学技术奖、盐城市自然科学进步奖等科研奖项35项。首次发布国内唯一省级层面的基层卫生发展与改革报告——《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改革报告》;累计发表高水平论文126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以上190篇,SCI收录论文170篇,获国家专利710余件。同时,学校建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药物一致性评价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等4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有效促进盐城及苏北地区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提升,不断提高科教联动服务区域健康产业发展的能力。
办学80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特色立业,医德立身”的办学理念和“面向基层、立足苏北、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秉承“行方智圆”的校训精神,弘扬“诚、爱、美、洁、精”的校风、“博学卓识、慎思笃行”的教风和“业精于勤、技进乎道”的学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五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先后涌现出以“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袁今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护士”周桂娟,全国无偿献血金奖获得者王兆军,学校护理专业创始人、捐资180万设立“奖教金、奖学金”的“中国好人”奚家凯,舍己救人的“中国好人”徐兆学、“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刘启慧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等省级以上表彰30余项。展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苏医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