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中医药系、信息中心和皇甫谧针灸学院9个教学单位。
8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学、儿科学、助产学
11个专科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甘肃医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校名为甘肃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805,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甘肃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在报考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追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