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共计有5个,分别为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萍乡市政府主管。学校建设、运行等经费由萍乡市政府统筹安排;机构编制事宜由萍乡市政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学校招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首批开设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5个专业,今后新设专业按规定报批。
2022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分数高低、志愿先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三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临床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方向)、护理(日语方向)、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
2020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位次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