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一个月内,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甘肃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转专业时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第八条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经所在系审核、教务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提出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
第九条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教务处负责笔试,由转入系组织考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转专业。面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转入系组织部分专业老师进行面试。
第十条 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班级综合考评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
第十一条 根据总评成绩名次,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名额不能超过同年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其他专业转入学生名额不能超过同年本专业招生人数的4%,由甘肃医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转专业各项规定的学生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二条 一周内不办理转专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四章 学籍与课程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所缺课程必须补修。
第十四条 课程名称相同、学时数相同或转出专业学时数高于转入专业的学时数的课程可以免修。
第十五条 课程名称相同、转出专业比转入专业的学时数少,且是临床专业课程的必须补修。
第十六条 转入专业课程在原专业未修的课程必须补修。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原《甘肃医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甘医发〔2017〕60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的天下道教第一名山——崆峒山东麓,泾水河畔,占地面积805亩,建筑面积22.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现有30个党政及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926人(含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18人,其中本科生4938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4人,高级职称252人(其中正高职称6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52人,其中博士8人。同时,学院还从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医学院校聘任了10名院士和50名博士为我校兼职教授,定期来校开展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教师中有184人分别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省级“教学名师”、“园丁奖”、“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64项;发表学术论文658篇,核心期刊论文101篇;出版专著14部、教材131部,发明专利89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地厅级教学成果奖8项,各类科研奖励22项。
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中医药系、信息中心和皇甫谧针灸学院9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学、儿科学、助产学8个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11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护理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基础护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细胞生物学与医学遗传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基础护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医学遗传学、诊断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临床医学和护理学被财政部列为高职高专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666.87万元,建有网络检体诊断室、护理实训室、数码互动显微镜室、口腔实训室等89个现代化医学实验室及信息技术实验室;成立了平凉市皇甫谧研究院、平凉市崆峒学研究院、平凉市崆峒养生文化研究会、平凉市皇甫谧陇药研究院、甘肃医学院中医药研究中心5个市级研究机构;校图书馆馆藏图书91.96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816种。依托现代数字技术,学院还构建了完善的文献资源、网络视频教学、电子阅览等网络公共服务平台。
学院现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所,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60多所,其中包括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甘肃省人民医院等省内知名医院。设有甘肃省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