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分排序规则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艺术类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5-58731378(招生办公室)
025-58699885 58695619(艺术学院)
025-58731002(招生监督)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编:210044
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网)
http://mediaandart.nuist.edu.cn(艺术学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nuist1960(学校官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招办官微)
QQ官方咨询群:665715495(南信大2022年高招咨询群)
九、附则
1.本简 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