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宿费标准:2200元/年/生;3200元/年/生
第十九条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4、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校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传 真:0311-88596153
咨询网址:http://www.hbafa.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050700)
第二十三条本招生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201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书法学等11个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成为参加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3780亩,建筑总面积53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64万余册。学校建有美术博物馆,拥有供学生基础训练鉴赏和临摹的馆藏名人书画、雕塑等文物万余件。目前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在校生20180人。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专业布局。现有本科专业34个。其中,环境设计获评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书法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雕塑等7个专业入选河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被列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10余项。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200个,投巨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城(鸡鸣城)。学校入选了“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高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校教师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项,在《美术》《中国书法》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篇,在《美术观察》《艺术百家》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87篇,各类国家级创作、设计获奖144项。学校建有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老庄文化研究中心、东方美术研究院、关汉卿王实甫研究中心、古建筑数字化艺术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有达芬奇校色实验室、三维动画模型实验室、景观建筑沙盘实验室、玉雕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智能化制版实验室、传统手工装裱实验室、坦培拉工艺实验室等140余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有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以来,我校与海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自有专任教师1502人,其中:硕士生导师22人,高级职称教师487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206人。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市青年拔尖人才、市管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53人,聘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教授陈鼓应、刘正成、郭宝寨、何应辉等终身教授、特聘教授3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