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赣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公费师范生到岗任教后,培养院校将一次性退回公费师范生在校四年所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 500-6000元 | ||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2000元不等 | |
假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600元 | |||
校级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5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2% | |
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7% | ||
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 | ||
校级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600元 | 在校生人数的2% | ||
勤工助学 | 普通岗A类:200元/月 特聘岗A类:800元/月 特聘岗B类:13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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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根据各专业学费按比例减免(全免、减免30%或减免50%) | 烈士子女、孤儿的学费等比例申报减免;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人数为在校本科生(不含毕业班人数)的2% | ||
社会奖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10000元 |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黄金、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5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7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30 余万册。设有18个教学单位、1所独立学院、1所附属中学、2所附属小学、1所附属幼儿园,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0个本科专业(其中2020年招生专业52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18个本科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被列为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7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72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80余人。全职引进和培养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博士生导师15人;柔性引进了一批学科学术领军人才,其中“双聘”院士3人,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30余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涌现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全球孔子学院先进个人”“江西省劳动模范”“全省模范教师”获得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荣获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高等教育1项、基础教育3项)和2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批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项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门国家精品课程、1个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1项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建有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门研究生课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成为赣南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中心、研究咨询中心和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学科为特色、文理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中心任务来抓,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17万余名毕业生。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屡获大奖,其中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以及伦敦残奥会金牌、田径亚青赛银牌、全国田径锦标赛金牌等重大奖励200余人次;连续11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在研究生、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各类招考中考取率稳步提升;新生录取排名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良好水平,获评江西省2016-2018年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等级。一批校友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全国创新争先奖章”等荣誉称号。
学校有1个省一流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是江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苏区研究中心、客家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家具)设计中心,江西省竹基新材料与物质转化工程研究中心,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办了全国高校首个专门研究红色文化的学术刊物《红色文化学刊》。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相关研究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在苏区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脐橙工程技术、血吸虫病防治新技术、稀土镁合金功能材料、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家具设计、竹基新材料等研究领域形成了显著特色。
学校高度重视开放办学,依托江西省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基地、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赣南苏区人才发展合作研究院、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家具)设计中心、国学研究院、赣州市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心和“教授博士服务团”等平台,积极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泰国等10余个国家的有关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承建了我国在西非的首个孔子学院——塞拉利昂大学孔子学院,并获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自2016年起,连续四年受国家汉办委派赴亚、非、欧、美等四个洲11个国家的18所孔子学院开展文化巡演活动。获批建立了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新加坡研究中心”;与俄罗斯奔萨国立大学举办了江西省首个教育部音乐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设立了“留学赣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近三年招收了来自2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红土地办学、用苏区精神育人、为苏区振兴服务、做苏区精神传人”的办学传统,培育形成了“崇德、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以“多谋思变、同心创业,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于开拓、追求卓越”为基本内涵的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文化。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并蝉联这一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