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内容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武汉音乐学院各专业选科要求对照表(3+1+2高考模式)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名称: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代码:11524
序号 |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及选考要求 |
1 | 本科 | 音乐表演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2 | 本科 | 音乐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本科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4 | 本科 | 舞蹈表演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本科 | 舞蹈编导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6 | 本科 | 录音艺术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根据《武汉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武音院字〔2006〕3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 2009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特制定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暂行规定。
第一条 艺术类专业(方向)学生转专业(方向),限于因疾病、伤残等不
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身体条件不允许而无法继续本专业(方向)的学习,但尚
可在其他专业(方向)学习的,经考核认定,可在同批次录取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方向)。
第二条 经同意转专业(方向)的学生,应确保能在学院规定的最长时限内
获得转入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方向)具体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属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说明提出申请的理由,同时提交学院医疗中心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或伤残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属教学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拟转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考核。
4、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对申请人材料及专家组考核结果进行研究,提出审批建议,报学院批准。
5、获得学院批准后,由学生原属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方向)手
续。
第四条 学籍管理及成绩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