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四)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即8C及以上)。
(五)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对口报考(中职须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或相关毕业证明)外,其他专业不受专业限制。
(六)免试生报名: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考生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复印件)于2022年3月20日前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再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交省教育厅审核,最后录取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七)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完成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历证明)。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