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规则投出的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投档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 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油气储运技术
国家紧缺专业:护理
国控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重庆市骨干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重庆市产教融合型深化专业: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供用电技术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比较好的王牌重点特色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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