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理工类 文史类 旅游服务三年 4800
酒店管理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4800
航空服务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5000
服装设计理工类 文史类 服装 三年 5000
装饰艺术设计 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5000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5000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500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1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理工类 文史类 三年 15000
第十八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十九条 招生时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在本院学习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持有省招生考试院认可的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省定录取资格线。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方式: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我院参加山东省专科(高职)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