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
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同时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1500元/人,一等8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同时学校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05%。(注: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进行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