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所有进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文科、文科美术、文科编导类计划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理科、理科美术、理科编导类计划按数、语、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共计68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359人已录取结束(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等23省(市、区)招生);今年学校高考统招将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数444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九条 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网页http:// zs.csmzxy.com。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招生网页http:// zs.csmzxy.com,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另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 应、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三条 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对其思想政治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2周后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元/年) |
1 | 民政管理 | 3850 |
2 |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3850 |
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4 | 社会工作 | 3850 |
5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850 |
6 | 心理咨询 | 4200 |
7 | 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 | 3850 |
8 | 护理 | 4620 |
9 | 康复治疗技术 | 4200 |
10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4200 |
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4200 |
12 | 临床医学 | 4200 |
13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850 |
14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3850 |
15 |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7800 |
16 |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 | 7800 |
17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7800 |
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方向) | 7800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集成方向) | 7800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方向) | 7800 |
21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2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2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2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2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26 | 商务英语 | 3520 |
27 |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 4600 |
28 |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 4600 |
29 | 空中乘务 | 8000 |
30 | 商务日语 | 3200 |
31 | 应用英语(学前英语方向) | 3200 |
32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7500 |
33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7500 |
34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35 | 艺术设计 | 7500 |
36 | 产品艺术设计 | 7500 |
37 | 艺术设计(雕塑艺术方向) | 7500 |
38 | 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 | 7500 |
39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500 |
40 | 传播与策划 | 5500 |
41 | 影视编导 | 7500 |
42 | 市场营销 | 3850 |
43 | 物流管理 | 3500 |
4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45 | 电子商务 | 3850 |
46 | 文秘 | 3520 |
47 | 会计 | 3850 |
48 | 证券与期货 | 3850 |
49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注:以上专业学制三年,收费标准是根据2017年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如果2018年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亚琴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