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四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五条 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敏 刘申
副组长:王海山 孙百鸣 夏青山
成员:张显阁 杜丽萍 金淼 雍丽英 谢吉龙 王天成 刘国俊 徐翠娟 柳旭 田瑞 张勃 张明明 孟向伟 栾强 李天欣 于星胜 刘艳华 单林 马国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
主任:夏青山
成员:张显阁 侯松涛 钟涛 满丽丽 邹恒洋 杨峰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落实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招生的有关政策,制定学院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