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业录取时如有同分,按外、数、语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专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D。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7500元/年 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 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学期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58231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ma.edu.cn
招生办官网:www.sma.edu.cn/col/col12026/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68768318
十六、其他须知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