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ahbvc.edu. cn
五、组织机构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生计划
我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3.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