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2-04 14:36:45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工商大学,国标代码为10554,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第三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北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学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要求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组织本科招生,同时面向湖南省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我校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湖南工商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学校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通过测试,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地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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