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4个,总计划17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注:招生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0人 |
中职毕业生 |
2 |
酿酒技术 |
40人 |
中职毕业生 |
3 |
现代造纸技术 |
50人 |
中职毕业生 |
4 |
环境艺术设计 |
40人 |
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2〕3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5月28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5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09:00―10:30,心理测试时间为11:00―11:30,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时间为13:30―17:3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
酿酒技术 | ||
现代造纸技术 | ||
环境艺术设计 |
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150分,心理测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150分,心理测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另外,对于心理测试低于25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6月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