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全国统一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校无其他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七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9万多平方米,资产总值5.7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85.92万元,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现有21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6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44人(副高级职称54人),博士5人,硕士168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2人,硕士生导师1人,注册会计师3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学校2018年面向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365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公布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暂定收费标准:学费5000-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书本费600 元/生·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如报名新生在中途退学,学校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办理退费手续。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和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与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办有联合办学定向班,经重庆市物价局备案,学校另收培训费4000元/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