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务处在第 20 周公布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将名 单通报相关学院、学工部、后勤集团、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后对学生的申诉进行统一书面回复。
第十二条 学籍及教学管理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 续,开学后第 1 周周五前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 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二)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 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
(三)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 在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补修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取得 的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生应提交课程认定表, 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交教务处运行科认定并备案。
第四章 资料归档
第十三条 转专业申请材料由转入学院定期整理并存档,供校内 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查使用。
第十四条 《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版资料保存4年,电子版资料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校批复文件等属于档案管理范围内的资料,应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保存要求和期限进行管理。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细则将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转专业时间的专业,由所在学院向 教务处申请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转专业工作。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最新招生计划数据查询,成都工业学院开设专业有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等,具体完整专业名单见下表。
院系设置 | 所有专业 |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 |
智能制造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电子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会计,物流管理,互联网金融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人文与设计学院 | 文秘,影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 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 |
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省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学校曾先后12次更名,历经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等多个历史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直属国家电子工业部,1987年起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省电子工业厅主管,2000年调整为四川省教育厅主管。陈毅元帅曾于1916-1918年在我校染织专业学习。江泽民同志曾视察过我校,并亲笔为学校七十五周年校庆题词:“发扬优良传统,培养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