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专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D级。
五、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会计、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1800元/生/年;
汉语、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电子商务技术、休闲体育专业20000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专业28000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4500元/生/年(四人间),3300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九个省份均有招生任务。为了能使以上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除了国家提供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外,我校对以上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第一学年减免部分学费(减免金额为2000元)的政策,以适当减轻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工作日8:30-16:0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