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6.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严格落实上级奖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边境县就业且符合相关资助规定的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三)学校开展校级资助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冬季御寒补助、校级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四)五年制大专学生中职阶段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学费和设置助学金;升入高段后,和专科学生享受一样的资助政策。
六、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片区
邮政编码:674199
咨询电话:0888―3196076
监督电话:0888―3196016
学校网址:www.lj-edu.cn
七、其他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我校承诺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一切责任由我校承担。
1、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3766;
2、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0911;
3、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重庆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0604;
4、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广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