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2年开设社区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健康管理、社会体育、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老年保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等11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1人。校内建有30个实训室:基础护理实训室、人体解剖实训室、传统康复、物理康复、运动康复、形体训练室、美术室、音乐室、视唱练耳、环境创设与环境制作、幼儿医疗保健、学前教育与感统、幼儿园仿真实训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物联网实训室、财务管理实训室及药品经营与管理实训室等。与校外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其中与我院合作办学的中国科学院老专家技术中心,将提供人才、技术和岗位支撑,并指派院士及专家参与我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制定。
我院坚持以健康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特色、以技能为重点的办学理念。学院在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政策指引下,集健康人才培养、健康产业研究、健康行业服务于一体,强化大健康的办学特色,为健康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8000元/年-115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200-1400元/年,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4.物理/历史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6.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学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8.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