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国标代码:14392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
第八条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