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专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d等级。
五、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设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二、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31151213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ucc.edu.cn/zsxx/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十五、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