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对于进档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
5.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8.无加试要求
9. 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10.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奖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地方助学金等。
六、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是设有国家助学金、四川省政府助学金等;也可以参加学院“贫困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61935558、61935556、82996558
邮编:611131
传真:028-6193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