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我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对优秀特困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其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对已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贫困学生可向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12000元/年,逐年申请、还款最长年限可达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招生监察电话:023-63431777。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343177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555号(邮编:402247)
招生部门: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3437777
学校网址:http://www.cqj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qjy.edu.cn/Manage/zsc.aspx?Typeid=23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根据2020年重庆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在重庆市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182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13375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182分,最低录取位次为7469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