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考生
该类考生将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合计为240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
(其中语文和数学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算为90分、75分、65分、50分,外语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算为60分、50分、40分、30分。)
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90分)、数学(90分)、外语(英语,60分),满分合计为2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项合计满分260分。
2.中职类考生
该类考生将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语文(90分)、数学(90分)、外语(英语,60分),满分合计为240分。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测试
①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考生(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除外)。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交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进行评定。其分数换算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200分,中级工230分,高级工260分;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市级200分、省部级230分、国家级260分。考生具有多个计分项目时,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②无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等,满分26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项合计满分260分。
第十二条 考试评价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