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入围资格的专业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二)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6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专业录取。
综合成绩= 夏季高考总成绩 × 100 / 750 × 85% + 学校考核成绩×15%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依次为:统一高考成绩、与报考专业对应的选考科目等级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四)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631-5687280(非招生咨询电话)。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1-5689455 / 5687186
传真号码:0631-5687186
电子信箱:zsb@hitwh.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微信公众号:哈工大威海招生办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需要准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成绩、高中学考考试成绩、学籍辅号、考生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类比赛获奖名次(荣誉证书)、考生社会实践证明、考生自我陈述、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电子照片。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