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6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白云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庆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30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6号;邮政编码:511500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73号;邮政编码:5106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室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室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对应院校与专业见下表:
序号 |
试点高职专业名称 |
本科高校名称 |
对应本科试点 专业名称 |
1 |
园艺技术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园艺 |
2 |
园林工程技术 |
嘉应学院 |
园林 |
3 |
畜牧兽医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动物科学 |
4 |
水产养殖技术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5 |
药品生物技术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生物技术 |
6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韩山师范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7 |
食品生物技术 |
韶关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8 |
国际商务 |
广州华商学院 |
国际商务 |
9 |
市场营销 |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
市场营销 |
10 |
商务英语 |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
商务英语 |
11 |
大数据技术 |
广州商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2 |
财富管理 |
广东白云学院 |
金融学 |
1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广东白云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14 |
视觉传达设计 |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5 |
影视动画 |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
动画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