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限招理科生。
第十四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5255187603。
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学校宿舍是四人一间,有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洗漱台,书桌。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是教育部批准最早的十所幼专之一;2015年成功立项建设“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同时获得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大奖,是全国师专中唯一获得三个国家级奖项学校;2019年学校获“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优质案例”学校,是全国师专“双高计划”唯一推荐学校,学前教育系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研究成果“‘全实践引领,政校园协同’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获得中国学前教育创新成果最高奖。
学校“抱元守一”,始终坚持“幼”字特色、“师范”属性,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专业教师,培训了6万余名在职教师,成为安徽省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的主力军,是安徽省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暨秘书长单位,安徽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联盟常设主席单位,安徽省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安徽省儿童文艺家协会幼儿文学委员会秘书处均设在学校。
学校学林路校区占地427亩,市委市政府新增梅冲湖校区用地430亩。学校现有在校生6799人,开设了16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3个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建校以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一切为儿童”为校训,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已形成明显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从教基本功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新生录取分数线、报到率和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2019年与安徽师范大学合作培养首届本科生,搭建了中职、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