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院坐落在重庆市铜梁区,铜梁校区占地面积213835.9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18692.48平方米,宿舍面积78220.56平方米。学院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7个,实训室56间,其中校企共建实训室8间,实训场所面积达20895平方米;建成专家工作室4个,师生作品展览馆2个,另有校企协作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校园建筑设计独特,功能完备,校企相联,寓企于校,产教互融。
学院投入教学实训设备总值2205.07万元。校园网主干带宽达到2000Mbps。建立了学校网站、校内视频服务器、教学资源服务器、财务管理系统、图书管理查询系统、学生评教系统等。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8人,其中高级职称12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257人。学院目前在校学生8760人,有各类图书33.5万册。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sb.cqysxy.com)或《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b.cqysxy.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