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2.以上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正式批文为准;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需要单独进行面试和体检。
【考试安排】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系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自我介绍、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5.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钉钉平台)。
6.测试时间:
2022 年 3月 27日至4月 1日(第一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022 年 4 月6日至4月 12日(第二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1.结合考生志愿,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根据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自我介绍单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位次先后,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录取结果】
在录取前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我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hnzy1948)公布,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并在我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最低分,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招考院组织的2022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过程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