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8-03 12:05:31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或未取得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2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100—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874086;84731206

传真:020—34874086

电子邮箱:12046@gzpyp.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py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pyp.edu.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赵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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