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8-04 08:34:58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统一发布,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校考测试结果,如有疑问可于测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日内拨打0551-62516137进行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录取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各专业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入学测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后,入学测试成绩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技术技能测试成绩。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沟通能力、应变组织协调能力”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3月31日16:00前登录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试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照片,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ua.edu.cn/)。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5月5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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